870、十年4月29日 晴-《宋北云》
第(1/3)页
天气大晴,正是游园好日子,这种雨后初晴的春日,草长莺飞的,透着一股子青春的气息。
宋北云早起稍微打扮了一下,毕竟也三十岁了,乍一看虽然还是青春,但如果混在那些十六七、十七八的孩子中还是多少有些突兀。
“年岁不饶人咯。”
在巧云帮他整理衣物时,宋北云突然感叹了一声,惹得巧云也跟着叹了一口气。
如今小宋虽然也能称得上是玉树临风,但却再也回不去十八九岁时像猴子似的灵动了,光是站在那里,气质就已经截然不同,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稳如泰山的中年人气息。甚至打眼这么一瞧,就跟丁相的气质如出一辙。
“我同你讲哦,可莫要在红姨面前说这种话,要伤心的。”
“那不能够,在她面前我永远都是那个爬树摘桃子的。”宋北云笑道:“今天你就说我出去找书了,别说我跟无忧去游园会给她相亲啊。”
“为何不能让金铃儿知道啊。”
“你还不知道金铃儿的性子么,她眼光奇高,若是真以她的标准来给无忧选男人,怕是这辈子都悬了。文武双全、盖世无双还得胸怀大志,世上哪里有这样的男人?”宋北云摇头道:“无忧这个年纪,正是对情情爱爱憧憬之际,错过了这个阶段,以后也就再寻不回那种绵密柔软了。”
“那你呢?你可寻回了呀?”
“我十七八岁的时候?我那会不是有那个会偷偷亲人的巧云姐姐么?”
“哎呀!”巧云不好意思的打了宋北云一下:“讨厌……”
“你看,就是这般青春的羞涩,时过境迁始终都忘不掉。”宋北云拍了拍袖口:“行了,我出发了。”
现在长安最流行的服装就是这种板正的衣裤装,光一个玉生装就已经出现了十七八个改款,现在的年轻人尤其是学子格外喜欢,不光是方便还显得人精神,特别是在剃发运动之后,这种衣服穿上身,那精神头儿完全不一样了,干净利落。
不过宋北云倒还是提倡在逢年过节时换上原本的服装,但……他发现自己的提倡并不好用,时代的发展已经快要从他身上碾过去了,在大势之下,他的呼吁也不过就是个螳臂当车。
“师兄师兄!”
走出门,刚过拐角就见无忧从一个大树杈上跳了下来:“走啊,出发了。”
“吃饭。”宋北云指了指前面:“前头老周家的糖包和胡辣汤泡饼。”
无忧噘着嘴:“怕不是要迟到……”
“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恋爱脑。”宋北云背着手在前头走着:“可惜我不是,天王老子也拦不住我吃早餐。”
宋北云是巷子口包子铺的老主顾,那老板一见他来了,连忙擦出了一张桌子道:“宋大人可算是回来了,怕是有几年没见了。”
“没法子,忙啊。”宋北云落座之后看了一下餐牌子:“五个肉包,三个糖包,两碗胡辣汤,两个油饼。”
“好嘞,稍等!”
无忧嘴上说来不及,但她却能比谁都吃得多,吃完甚至还意犹未尽的拿了两个糖包装在香囊之中,遭了宋北云好一通嘲笑。
这江湖儿女就是不一样,别看无忧穿着一身盛装,但那习性还是江湖儿女的习性,大大咧咧、不拘小节,人家香囊里头装的是香百草,她倒好,装的是糖包子。
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