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三章 劣势-《书中自有颜如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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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被告即将带孩子出国定居,一旦出国,基本等于剥夺原告的探望权,属于严重侵权,所以被告应该将孩子交给原告抚养。”
“没有人剥夺原告的探望权,现在交通通讯发达,原告可以有更多样的探望方式。”
“通讯代替不了一个充满爱意的拥抱、代替不了爸爸可靠的后背、代替不了孩子需要安慰时爸爸一个安慰的拍肩——这是被告造成的,她理应承担侵权的后果。”
“人生没有百分百的圆满,对于原告面临的尴尬局面,我也非常遗憾,对此被告支持原告采取更合理多样的方式探望孩子,但从为孩子考虑的角度出发,孩子由被告抚养比由原告抚养更有利。”马律师不跟她扯原告的权利问题,涉及抚养权,法官考虑的重点只有一个:是否利于孩子。
如果许宾白跟方亚茹条件相当,甚至比方亚茹差一点,方亚茹想带孩子出国定居,许宾白起诉要求拿回抚养权,法官是会支持他的。但现在他不论哪方面都远比方亚茹要差,孩子也不接纳他,法官会把孩子判给他才有鬼!
“利于孩子与否,物质条件固然重要,但也并非最重要——被告要将孩子带到国外,去陌生的国度,脱离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、离开熟悉的同学、朋友、长辈,这样叫更利于孩子?”赵思雨激辩道。
“那么将孩子交给原告抚养,让孩子脱离优越的环境,失去接受更好教育的机会,跟陌生的父亲去陌生的地方过紧巴巴的日子——这就是原告伟大的父爱?”马律师反唇相讥。
“原告不是陌生的父亲。”
马律师笑了声,“上周末原告跟孩子见面,没说几句话,孩子就表现很排斥,拒绝见面,这不叫陌生叫什么?”
赵思雨仿佛被戳到死穴,一时说不出话,如果孩子不排斥许宾白,她今天完全可以辩倒对方,可是没有如果,他们的劣势真真切切无法忽视。
怎么办?该怎么反驳对方?
对方很精明,压根不惯许宾白有没有被侵权,只咬住了孩子跟妈妈更有利这点,基本可以立于不败之地。
她不由想,如果秦聿在这里,他会怎么反驳对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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