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二章 要她死-《书中自有颜如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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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丈夫已经不在,你两个孩子还在上学,你不为自己着想,难道不为孩子着想?”
“你什么意思?”提到孩子,吴蓓玉克制住了。
“不如坐下来好好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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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去了小区附近的咖啡馆,这个咖啡馆的生意要死不活,平时人很少,但又不是密闭空间,很适合见面交谈。
“如果你是来帮李美萱三姐妹求情,那就免谈!”吴蓓玉先把话挑明,她不接受求情。
“李美莹愿意赔偿四十万。”秦聿开门见山,这是他和李美莹商量后决定的金额,这是李美莹能筹的极限,在这类案子中这个金额不算多,但也不算少。
“这么有钱?”吴蓓玉讽刺。
“借的,只要你愿意接受赔偿。”
吴蓓玉冷笑,“我向法院要求了八十万。”
“你要求赔偿的对象是李美萱,李美萱还是个学生,一千块都赔不起,这四十万是李美莹给的,虽然两者是姐妹,但李美萱没有个人财产支付赔偿,法院也只能中止赔偿。”
“她们姐妹,李美萱赔不起就得她们三姐妹一起赔!还有她们那个大姐打伤老李也要赔!”
“事实就是这样,法院不会要求家属赔偿。”
“不赔钱李美萱就得死!”
“你要的附带民事赔偿过高,李美萱三姐妹无力支付,法院支持你索赔也不会支持这么高的金额,而且你一边要高额赔偿一边要求李美萱死,对李美莹来说帮李美萱赔偿没有任何好处,不如放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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