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八十章 我也有一段录音-《书中自有颜如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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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是的!不是这样的!我……”她的辩解很苍白,反复否定却说不出个所以然。
“你在你们最幸福的时候狠狠地捅他一刀,他很痛苦也很茫然,完全不知道为什么一切都变了,一直以来他竭尽所能给你最好的,你们是所有人都羡慕的一对,可你好像一夜之间突然变了,变成了现在的局面。”
“我没有……”
“你们结婚的时候曾经对彼此坚定地说过‘yes,ido’,许诺不论贫穷疾病都对彼此不离不弃,深爱彼此,包容彼此,余生都竭尽所能去维护这段婚姻,直到生命的尽头。”欧律师看着她一字一句道,“你还记得吗?”
容溶脸色惨白,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,嘴唇哆嗦着却没说出一个字。
诚然许泽臣确实霸道粗暴,有枉顾妻子意愿的地方,但是容溶也默认了这样的方式,两人与其说发生了一场暴力侵害,不如说是夫妻吵了一架,正所谓床头吵架床尾和,夫妻没有隔夜仇。说俗点,夫妻间偶尔强迫一下也是一种情趣,吵架后来一场生命大和谐,有什么不开心的都会和谐。
录音中容溶不就是这样?最后她自己都没怪许泽臣,退一步说,她真不愿意为什么一直都不说?现在突然拿这事攻击许泽臣,未免过分了。试想一下自己跟爱人玩情趣,爱人不高兴转头告自己强/奸,这岂不是乱套了吗?
这时,审判长询问道:“公诉方对这段语音有何异议?”
卢检察官道:“审判长,从这段语音可以明确一个事实,那就是被害人不是第一次受到被告人用暴力手段发生关系,由此可知被害人长期处在被被告人侵害中,两人婚姻关系处在极其不正常的状态中。”
目前国内婚内强/奸认定的有一个普遍性的前提,就是夫妻处在不正常婚姻存续期间,怎样才叫不正常呢?夫妻长年分居,婚姻名存实亡、起诉离婚阶段以及已经判决离婚但判决书未下达等等。
容溶的情况比较特殊,她没有跟许泽臣分居,甚至在外人看来婚姻幸福,如果不能认定他们婚姻不稳定,婚内强/奸很难成立。
欧律师解释道:“审判长,强迫发生关系在婚姻是很常见的,我相信很多夫妻和情侣都有体会,这不但不是伤害,反而是一种增进感情的方式。”
卢检察官冷笑,“强迫发生关系是情趣这种话,只有强/奸犯和沙文主义男性才说的出口并笃信,没有女性会喜欢被强迫,强迫就是不尊重,没把女性放在平等的地位!”
欧律师道:“公诉方不要夸张我的意思,我的意思是特定情况下,俗话说床头吵架床位和未尝没有这个意思。性生活是婚姻中极其重要的部分,夫妻义务也包括了这一项,维持婚姻稳定便有义务满足丈夫或妻子的性需求。”
“妻子是伴侣,不是性/奴。”
“这是当然,同样的,丈夫是伴侣,不是强/奸犯。”欧律师转向审判席,“审判长,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婚姻甜蜜恩爱,被众人所知,甚至以‘人间童话’来形容他们这段美好的婚姻,两人一直处在正常的婚姻关系存续期,被告人的行为不应当构成强/奸。”
卢检察官也没再说什么,但神情越发严肃,显然这一波交锋下来,作为公诉方没有占据优势。
法庭里气氛低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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