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百零一章 无声胜有声-《书中自有颜如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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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据说当时有很多围观的人,但没有一个上前抢救?”
“是的。”
“你现在后悔吗?”
王一洲低下头,沉默了。
被告律师没有追问,转头看向姜芮书,“提问完毕。”
姜芮书扫了眼法庭,这个律师这个提问让所有人都忍不住感同身受,由王一洲一个人的麻烦上升到了社会痛点,尤其是王一洲最后的沉默,无声胜有声。
这时,原告律师出具了新的证据,“审判长,原告的父亲张占木被压断的十二根肋骨,其中有一根刺破了心脏,这等于是直接断绝了老人的生机,要了他的命。”
被告律师不急不缓道:“前面因说过心脏复苏不存在禁忌症,压断肋骨是正常的。”
原告律师咄咄逼人,“被告在自己都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贸然施救等于害人。”
“救护车在老人心脏停跳十分钟后才赶到,如果被告不伸出援手,老人只能等死。”
“但不可否认肋骨断裂刺穿心肺的致命伤存在。”
“心脏停跳才是夺走老人生命的原因。”
双方律师争吵起来。
姜芮书没有马上打断他们,现在的争议焦点很明确,那就是王一洲的急救对老人的死有没有直接影响,其实这个问题有明确法律依据,不过这个问题还是弄清楚比较好。姜芮书略作思考便做出了决定:“对于争议焦点,合议庭会申请组织医疗专家召开听证会,届时会通知双方当事人。”
“现在休庭。”
休庭后姜芮书便马上着手安排听证会,考虑到这个案子牵扯敏感,审判过程每一步都要谨慎透明,避免大众猜忌,法院很快邀请了几位本市医疗专家召开听证会。
听证会上,对于原告方质疑老人被压断十二根肋骨的情况,医疗专家给出了详细解释:“心跳呼吸停止需要立即进行心肺复苏,做心肺复苏时,按压深度要在5到6厘米之间,按压过浅起不到效果,按压频率为每分钟100到120次,肋骨相对比较细,在这样深度和频率的按压下被压断是极其可能的,在临床中也不少见。”
“但是断骨可能刺破心肺。”原告方提出质疑。
“新的指南中已经没有提出明确的心肺复苏禁忌症,患者处于临床死亡状态时,比起骨折,先抢救生命才是最要紧的。”
“如果断骨刺破心肺造成致命伤呢?”
“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个事实,老人心脏骤停是否与王同学有必然因果联系,如果没有,不应当承担抢救过错。”
听到这里,王一洲整个人松了口气,他们的回答证明他做的没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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