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吃上肉-《我在八零年代当团宠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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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好,我们不谈这件事了。”陆建林从善如流的结束了这个话题。

    一想到自己闺女以后会嫁给某个臭小子,他心里就不得劲。

    “晚宝,那妈先给你两块钱,要是有货郎来咱们村,你看上了啥就买啥。”殷爱梅从那一叠钱里数出两块,递到了陆晚晚面前。

    陆晚晚愣了一下,练练摆手,“妈,不用,我用不了这么多钱的。”

    要知道,八十年代的两块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
    平常人家,过年给小孩压岁钱才给两毛,殷爱梅一出手就是两块钱,确实惊到了她。

    “晚宝,你就收着吧!咱们家能挣到这么多钱,都是你的功劳。”陆建林也劝她收下钱。

    犹豫了好一会,陆晚晚还是伸出了手。

    见她收了钱,陆建林笑了笑,接着开口说出了心里想的事情,“爱梅,我想这几天跟老四再打一批书桌拉到县城去卖,咱们家的书桌目前就是在款式上占优势,只要有人模仿了咱们家的书桌,这价格势必会降下来,所以我想趁热打铁,在别人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先挣一笔钱。”

    其实,这也是他和陆显宗在路上商量的结果。

    无论做什么事情,抢占先机都很重要。

    今天,他去卖了书桌,别人看到了商机,指不定已经在想办法想要模仿了。

    “好,那你和老四这几天就别上工了,在家里好好打书桌吧!”殷爱梅当机立断。

    陆晚晚在一旁暗暗点头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殷爱梅和陆建林两口子还是很有想法的。

    虽然没有做过生意,但懂的还不少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晚上,殷爱梅用陆建林买回来的肉做了猪肉炖粉条。

    刚好陆建林买的是一块肥瘦适中的五花肉,可以用来炖粉条。

    而这粉条则是上次殷爱梅回娘家,杨素琴硬要塞给她的。

    饭菜被端上桌,一家人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。

    “妈,你炖的菜好香啊!”陆显鹏吸了吸鼻子,憨厚的笑了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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